女囚凌迟,根据史书记载,在明清时期,判处凌迟处死的女犯会在行刑当天被剥去全身衣裤,将其乳房、生殖器官和肛门公开展示之后,就会把她们的阴户和肛门插入木驴囚车上的活木上街示众,称其阴户和肛门。街市结束后,女囚被押到刑场凌迟处死(这段关于骑驴的是现代人的附庸,骑木驴没有性虐待功能)。
虐待女犯的行为方式虽因年代、地域不同而略有差异,但一般都源于所谓的“十八刀”。
凌迟十八刀法
“十八刀法”即第一刀剜舌,第二、三刀用牛耳尖刀剜去两颗乳头,第四、五刀将犯人的两只乳房齐根切下,第六、七刀割去两片大阴唇,第八至十刀挖去两半小阴唇和阴核(蒂),第十一刀将女犯的子宫取出,其中第六至十一刀这一系列切除女犯生殖器的部份另称为“幽闭”,正是王明德所言“凌迟者,其法乃寸而磔之,必至体无余脔,然后为之割其势,女则幽其闭,出其脏腑,以毕其命,支分节解,菹其骨而后已。里面”幽其闭”所指。接着第十二刀和十三刀以尖刺刺入女人的屁股肉,造成其臀动脉大量失血,第十四刀到第十七刀用大斧锉断女犯的四肢,最后一刀刺心,确定女犯断气后,凌迟的程序才告结束。
行刑结束后,女犯的头、乳头、阴唇、子宫依例展放在刑场的木台上示众,隔一段时间后才允许家属或有关人收容,没有家属或亲友来认领的,就会由官府进行焚烧。
历史上的女犯人凌迟
传统上,年轻的女囚被判凌迟,一般是为了杀人、谋逆、谋刺主地位,而处死女犯的方式和地点取决于身分的贵贱。女性贵族或高级妃嫔即使被判凌迟,通常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下街示众后裸体处死,而是在宫内执行。
在明世宗嘉靖二十一年壬寅宫变后,共有十八名女犯被凌迟处死,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凌迟处死,当时共有十八名女犯被凌迟处死,都是企图谋刺明世宗的年轻妃嫔和宫人。
其中被认为是首谋的[文]王宁嫔与宫女杨金英[章]、杨莲香、苏川药、[来]姚淑翠、邢翠莲、刘[自]妙莲、关梅香、黄秀[历]莲、黄玉莲、尹翠香[史]、王槐香、张金莲、[大]徐秋花、张春景、邓[全]金香、陈菊花共十七[网]人,于公开游街凌辱[文]后磔于西市,受牵连[章]的曹端妃则因品秩较[来]高,在严加拷掠鞠讯[自]后亦被凌迟处死于宫[历]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