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情态动词写英语作文|英语作文之情态动词
情态动词是中国英语学习者的难点,情态动词误用也是中国英语学习者最常犯的四大错误之一。小编在这里整理了相关知识,希望能帮助到大家。
一篇文章掌握情态动词的用法
情态动词是干什么的?
情态实际上是谓语动词的组成部分。一个完整的谓语动词由三部分构成:情态+时态+语态,顺序也按此排列。其中时态和语态是必须的(compulsory),情态是可选的(optional)。比如下句:
Itshouldhavebeenfinishedlongago.
在这个句子中,should是情态动词,havebeen表示动词为完成时态,而beendone表明是被动语态。请注意havebeen和beendone的重合部分been,那是时态和语态的结合处。正是因为时态和语态有重合部分,所以二者必然同时存在,是谓语动词的必要组成成分。而情态和它们是分离的,所以可以有,可以没有。
如果说时态和语态主要和动作本身有关,那么情态主要和说话者的态度有关。我们所说的话,看似纷繁复杂,其实只有两种目的:
传递一个信息。比如,
Heisherbrother.
HeplayedPingpongyesterday.
促成某事发生。比如,
Comehere.
Iwantyoutoleave.
因为我们说话的目的只有两种,所以我们对说出来的话持有的态度也只有两种。
认识情态(epistemicmodality)
针对传递信息的句子,我们的态度是对信息真实性的判断。说得专业点,是对命题真值的判定。负责表达这一态度的情态动词被称为认识情态。举个例子,如果我们要对Heisherbrother.这个命题的真实性表达态度,根据我们对此信息的把握程度,我们可以说:
Hemustbeherbrother.他肯定是她哥哥。
Heshouldbeherbrother.他应该是她哥哥。
Hecouldbeherbrother.他或许是她哥哥。
Hemaybeherbrother.他可能是她哥哥。
Hemightbeherbrother.他也许是她哥哥。
其中,使用must,表示我们对这个判断很有把握,使用might表示我们对这个判断没什么把握。另外几个词在使用上没有明显的程度差异。但是请注意,只要使用了情态动词,把握性都比不使用要低。哪怕我们说Hemustbeherbrother.也不如直接说Heisherbrother.来得肯定。
上面4个例子是对一个现在事实的判断,对已经发生的事情也可以做出判断。比如:
HemusthaveplayedPingpongyesterday.他昨天肯定打过乒乓。
HecouldhaveplayedPingpongyesterday.他昨天或许打过乒乓。
HemayhaveplayedPingpongyesterday.他昨天可能打过乒乓。
HemighthaveplayedPingpongyesterday.他昨天也许打过乒乓。
和前面的例子一样,must的把握最大,might最低,could和may无明显差异。同样,最肯定的仍然是什么情态动词都不加。
义务情态(deonticmodality)
针对那些促成事情发生的句子,我们的态度是促成事情发生的意愿强烈程度。负责表达这一态度的情态动词被称为义务情态。如果我们对Comehere.这个意愿表示态度,可以这样说:
Youwillcomehere!你必须来这儿!(否则后果自负!带威胁语气。)
Youmustcomehere!你必须来这儿!(强烈要求,但不带威胁。)
Youshouldcomehere!一种要求或者建议。
Youcancomehere!你可以来这儿!(我觉得没有什么理由阻止你来这儿。)
Youcouldcomehere!你可以来这儿!(同上,但语气更弱。)
Youmaycomehere!你可以来这儿!(我允许你来这儿。)
可能让很多人没有想到的是,will这个看似普通的词,却是义务情态中程度最高的。它一般用于两种情况:一,威胁别人,如果没有办到,后果会非常严重。二,上级对下级,命名不容置疑。
前面说到,对于真值判断,不加情态动词是程度最高的。但这个规则不适用于义务情态。在促成事情发生中,使用will和must所表达的意愿要强于什么情态动词都不用。
从上面的例子中,善于思考的朋友可能已经发现,义务情态可以分为两种情况:
说话者想要事情发生,要求听话者执行。比如will,must和不用情态动词的情况。
听话者想要事情发生,说话者去除障碍。比如can,could和may。
这种分类可以参照物理的力学原理来理解。促成一个事情发生,就好比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。在物理世界,我们有两种方式来实现这一点:第一,施加推动力。第二,去除阻力。
上面我们是站在促成事情发生的那个人的角度看的。我们也可以从去做事之人的角度来看,那么类似的也有两种情况:
说话者询问是否会被要求做某事,或者说话者表明自己受到外力要求做某事。比如:DoIhavetoleave?Ihavetoleave.
说话者要求去除阻力,或者说话者表明阻力已经消除。比如:MayIhavetwotickets?IamgladthatIcanleavenow.
上述两种分类只是角度不一样,背后的原理相同要么施加推动力,要么去除阻力。
值得注意的两个地方
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,几乎所有的情态动词都既可以表示认识,也可以表示义务。但是也有特例,我列举如下:
might只能表示认识不能表示义务。*Youmightgo.你可以走了。这个说法不成立。
haveto,oughtto这样的词组型情态动词,只表示义务,不表示认识。因此,我们不能用Youhavetobeherbrother来表示推测。
第二个需要注意的地方是,我们必须结合语境来理解一个情态动词的功能。同一个句子,在不同的语境中,情态动词的功能可能完全不同。请看下面的例句:
Youcanreadthatbook.Itsnotverydifficult.
Youcanreadthatbook.Ivealreadyfinishedit.
第一个句子中,can是用作认识情态。因为我觉得那本书不难,所以我对你有能力读那本书这个命题的真值判断有一定把握。
第二个句子中,can是用作义务情态,表达的是你读这本书的阻力消除了,因为我已经读过了。
结语
相信认真读到这里的朋友,对英语中情态动词的用法已经了然于胸了。(当然,OP教程中有对每个情态动词功能的详细讲解。)如果我说,这可能是迄今上对情态动词用法解释得最清楚的文章(Thismaybethebestarticleonlineintermsofexplainingtheusageofmodalverbs.),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个命题的真实性表示极高的把握,所以你会说:
Yes,itis.(记住,什么情态动词都不用,才表示最高程度的认识。)
英语作文常见错误
1.检查修饰语是否放在正确的位置上。
例1:
a)Withouttelevision,peoplecan39;tgetinformationwhichcomesfromotherpartsoftheworldimmediately.
b)Withouttelevision,peoplecan39;timmediatelygetinformationwhichcomesfromotherpartsoftheworld.
分析:a)句子中,immediately显然放错了位置。是得到迅速从各地传来的消息,还是迅速得到从各地传来的消息?意思含糊不清。
例2:
a)Attheageofsix,myfatherbegantogivemeEnglishlessons.
b)WhenIwasfiveyearsold,myfatherbegantogivemeEnglishlessons.
分析:a)句子,Attheageofsix放在这个位置上,变成了我父亲六岁的时候。改变说法,可以解决这个问题。
例3:
a)Toimproveone39;swritingskill,regularpracticeisnecessary.
b)Toimproveone39;swritingskill,onemustmakeregularpractice.
分析:不定式短语的逻辑主语决不是regularpractice,为了把逻辑关系表达清楚,要么把不定式短语改成Ifonewantstoimprovehiswritingskill,要么把主句改成onemustmakeregularpractice.
2.表示相同的意思,检查是否使用了平行语法结构。
例4:
a)Withthecomputer,onecandoshopping,bankingandreadathome.
b)Withthecomputer,onecandoshopping,bankingandreadingathome.
分析:candoshopping,bankingandreadathome,用语法平行结构来衡量,用动词原形read是不妥的,为了和doshopping,dobanking保持结构上平行,接下来的一个内容要用doreading.
例5:
a)Nowadays,peoplenotonlyeatenoughfood,butalsoeatbetter.
b)Nowadays,peoplenotonlyeatmore,butalsoeatbetter.
用notonly...butalso,both...and,whether...or,either...or,aswellas,alongwith等能连接两个成分的连词,前后两个成分在结构上要保持一致。用eatenoughfood,eatbetter不如用eatmore,eatbetter,都用副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