鬼谷子七十二术白话文(53)
来源:名资汇网
2018-05-26
权①篇第九
【原文】
说之者,说之也①;说之者,资②之也。 饰言③者,假之④也;假之者,益损⑤也。应 对⑥者,利辞⑦也;利辞者,轻论⑧也。成义⑨者,明之⑩也;明之者,符验11也。难言12者, 却论⑩也;却论者,钓几14也。佞言15者,谄而干忠16;谀言17者,博而干智18;平言19者,决而干勇20;戚言21者,权而干信22;静言23者, 反而干胜24。先意承欲者,谄也;繁称文辞者,博也;策选进谋者,权也;纵舍不疑者,决也25;先分不足26而窒27非者,反也。
【注释】
①说之者,说之也:前一“之”为衍文。陶弘景注云:“说 者,说之于彼人也。”本句意为:所谓说,就是劝说别人。
②资:资助。陶弘景释此句云:“说之者,有资于彼人 也,资取也。,’
③饰言:修饰言辞。
④假之:假借以说服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