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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通奸罪都是如何处罚的-出轨的人应该庆幸活在现代 - 全文

来源:名资汇网 作者:caiji007 2023-09-04

不论在现代还是古代出轨都是一件让人无法忍受的事。现在咱们发生这些事情,都希望自家解决,但是在古代如果通奸者被发现了,他们往往希望自己被送到官府,因为相比于落到愤怒的群众手里,他们更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。

在三千年前的《尚书》中就有对通奸的记载:"男女不以义交者,其宫刑"。就是说,如果你男女之间不是正当的朋友关系,就要被处以宫刑,直接摧毁作案工具。对通奸者处以宫刑,那是生不如死的惩罚。而且不只单针对男子,女子也要处以幽闭,也就是破坏女性的生殖器。

秦朝法律是出了名的严,所以水涨船高,通奸罪所受的处罚也跟着升级、在秦朝通奸的人,人人得以诛之,通奸者只要被抓送到官府,也就意味着人生走到终点了。

到了汉朝,汉朝虽然推翻了秦朝的统治,但却延续了秦法对待出轨、通奸的一些做法,同样是抓到官府的必须死。这也是因为汉朝十分重视礼法,而出轨就是对礼法的藐视。

唐朝建国前经受五代十国长期战乱影响,建国后又深受周边少数民族影响,所以在这传统礼法这一块也是适当的减轻了。所以对出轨通奸之人的处罚也相对宽松。只要不在家里啪啪啪就好,就算不小心别抓住了,也只能靠打官司来给他们判上几年的有期徒刑。相对的,如果在家里被抓到了,丈夫可以直接杀死奸夫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。

到了宋朝,他们的做法基本是延续了唐朝,但是常年和少数民族交战,民风普遍强悍,于是有很多人对待这些出轨的男女,就像《水浒传》里武松对待潘小姐和西门官人一样,杀之而不计后果。另外以前看TVB古装剧的时候,是不是都会发现有浸猪笼的这一场景。当时的南方流行把奸夫淫妇放到笼子里,动用私刑。当然这都是不合法的。

再到了明朝,因为收到了理学的影响,十分看重女子的贞洁。《明会典》律例九:凡妻与人奸通,而於奸所亲获奸夫奸妇,登时杀死者勿论。依律法令,若女方的丈夫捉奸在床,可当场杀死奸夫婬妇……”如果通奸当场被抓到,丈夫也可以直接杀死奸夫,而不必担心受到法律的制裁,而对待出轨的女人,结了婚的要打九十大板,没有丈夫的也要打八十大板,而且是脱光了衣服打。这样的做法目的是为了羞辱通奸者。你想想就算是相对开放的现代,一个没结婚的大姑娘被当众扒光打屁股,肯定就成了网红了,红是红想嫁人就别想了。所以那个时候很多女子受刑之后都会选择自尽。

到了清朝,对出轨通奸的人态度还会延续了明朝,只是加大了惩罚的力度,以前被捉奸在床最多就是一刀了结人生,但是在清朝想死就没这么容易了。因为根据《大清律例》允许对奸夫动用私刑,所以清朝的奸夫在死之前一般都会受尽折磨,而女子就会受明朝一样的打屁屁处罚,不同的是丈夫可以选择把她卖掉。

另外清朝《大清律例[文]》对抓奸这一行为也[章]是有规定的。抓奸的[来]时候如果让奸夫跑了[自],丈夫可是要挨板子[历]的,所以当时捉奸可[史]以说是每个男子的必[大]备技能,在男权至上[全]的古代社会,可以说[网]道德就是法律,所以[文]通奸往往更强倾向于[章]职责女性。

而在今天出轨者机几时被万人所指,法律仍然保障TA的基本权利,因为婚姻的本质是伦理关系,并不是杀人放火,所以还会人性化了。如今这个社会如此包容,对于这种伦理上的犯错,人有七情六欲,一时控制不住也是情有可原,不是说要原谅,但是原不原谅,就是你我自己的决定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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